z58要不要清算
中国共产党的罪行要不要清算?(上)
引子
五雷轰顶在独立评论上发了一个贴子:
" 清算是一种文明记忆,否则人类将永远处于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 文明是靠记忆而不是靠遗忘形成的.只有邪恶的人才怕清算,如果你害怕清算,那就立即停止作恶。 清算是制止罪恶的有效途径,也可以避免历史重演。 "
这个贴子引起了反弹,主要的反对意见如下:
1。 清算是报复,一报还一报,他以为这是公平, 其实这是什么? 这是暴力崇拜论的论基础。
2。 中国人清算是反向迫害。他们走不出这圈子。
3。 巴黎和会充分清算了德国的罪恶,于是历史重演了,而且愈演愈烈。
4。对于中共,以后不要提"彻底清算",现在更不能提"彻底清算"。中国的和平演变或称渐进民主,只有中共能完成。如果出现清算的叫嚣,只能使中共内部保守派更不敢掉以轻心,客观上等于堵死进一步开放之路。
5。 目前国内没有强有力的反对派,更无任何威胁中共政权的武装力量,因此民主的道路无可奈何的只能借助中共分化。现在提出清算,是绝对愚蠢的。
6。 民主以后也要控制实行"彻底清算",除非你保证"清算"不至于导致中国战乱。中国党员过多,政治运动过多,牵涉进去的人过多,人际复杂关系过多,清算不利于民主制度下的社会稳定。
7。 欢迎您把我家阿共揍扁,最好连跟阿共眉来眼去的世界500强一起扁 。
8。 问题是:鱼肉如何跟刀徂清算?清算?连死人数目都搞不清。嘻嘻。
这些讨论引发我写了摆在大家面前的"中国共产党的罪行要不要清算? ", 谨在这里感谢从正反二面启发我产生这篇文章思想的网络作家。
对共产党清算, 还是被迫接受现实?
历史尚未过去太久,我们仍然记得,共产党初得政权时,以解放穷人为理由,以历史反革命为罪行,将地主、资本家的财产洗劫一空,将地主和旧政府、旧军队的工作人员、 甚至他们的父老子女关押管杀。 四十年后, 同一个共产党以远比当年地主、 资本家剥削丑恶万倍的手段大发横财,变成了比国民党中国的地主、资本家、官僚还富万倍的世界富豪, 使中国堕入比国民党中国更触目惊心的贫富对立。 对于这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前后矛盾,共产党丝毫没有对死者的歉疚,丝毫没有感到对今天被他们逼迫到穷困境界的穷人的羞愧, 反而诬蔑重提他们历史罪恶的人是煽动仇恨,甚至嘲笑被他们剥削到赤贫境地的穷人是无能和充满仇富心态。对这样一个毫无廉耻的党,有朝一日专制统治结束的时候, 我们是应该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他们实行血腥清洗,使千万沉冤地下的地主、 资本家、国民党官僚能够瞑目,还是从中国的未来着眼,为避免中国堕入另一场血光之灾而承认和接受这个事实呢?
对共产党清算,还是被迫接受现实,这是中国人未来无法回避的题目,本文想就此主题进行深入的讨论。
清算,顾名思义,就是对于个人、群体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它与一般法律责任追究的区别是, 一般法律责任追究的只是特定人、特定群体的特定案件。 而清算是对于常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未受到惩罚的大量犯罪行为的犯案人、和犯罪群体的总体法律责任追究。
清算有二种:一种是暴力清算;暴力清算不通过法律程序,而在一个宏观的原则下,利用革命暴力挑动社会的一个群体,在不给辩护权利的条件下,去迫害和屠杀另外一个群体。共产党解放后的各种政治运动,例如土改、 反右、 文革等等都属于暴力清算。
还有一种清算是通过法律审判来定罪的; 法律审判是在允许犯罪人充分辩护的条件下,对于每一个个案逐一的分析,例如二战后的战犯审判就属于法律清算。 法律定罪有没有冤屈的,有,但是相比于暴力清算它要严格得多,冤屈要少得多。 而且人们的历史在不断进步,法律也不断在完善,冤屈会愈来愈少。
有了这二个概念以后,我们就可以开始讨论对共产党官员要不要清算和怎样清算了。
不能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
共产党开国后,所有的前政党和前政权的官员和地主都被看成历史反革命和吸血鬼,共产党采用暴力清算的方法, 残忍地杀害和镇压了千百万国民党的官员和地主富人。众所周知杀害放下武器的俘虏是违反国际公约的人类不齿的野蛮行为, 那么杀害这些根本没有武器和反抗能力人的是不是应该属于完全灭绝人性了呢? 共产党的政权就是在这样残忍的杀戮中拉开序幕的, 从此这个政权就在杀戮的腥风血雨中书写着它的一个个春秋。一个旧政府供职的人员和一个富人就一定有罪吗? 按照这个逻辑, 共产党灭亡的时候, 所有的共产党不都应该被砍头吗? 共产党在这一点上错了,我们不能再错。 我们的处置不是报复,不是反向迫害,不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能以共产党处置他们的敌人的方法来处置他们自己。如果我们这样做了,好像平了冤,但是却被共产党牵着鼻子走上了灭绝人性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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