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17生命处境
与生命自由最为相关的一件事,便是责任,也就是道德感。道德的本原是什么?自古以来,约有三说。一为上帝的启示或诫命,二为善的理念,或曰心性中的天理,三为理性。对于现代人而言,大概谈理性最为切实,其实也最为抽象。理性的绝对命令,便不大讲得通。若只讲理性和意志对于某种理念的认肯,似最为通达。然而如要问,何以认此而不认彼,则归根结蒂要讲到信仰。这便涉及宗教,而现代人不信宗教,或者说,在现代话语中没有宗教的位置。难道没有宗教,便不能有一种同样深邃的信仰吗?宗教是一种社会体制,一种世俗权力。自古以来,宗教战争的残杀与宗教权力的压制自由,不亚于政治。同时,宗教也属于神话话语。这一切皆非现代人所易于接纳。这也许是现代道德感泯灭的根源?
维特根斯坦说,“即使所有科学问题完全获得答案,也涉及不到生命的问题”,这颇象先知的预言。预言是灵魂的赌博,而赌博只有50%的成功概率。但可以从科学的性质方面探讨这个问题。科学是反自然的产物。在自然的进化或所谓决定论的链条中,不可能产生科学。人必从自然中分离出来,成为与自然对立的主体,分解自然,而且设定自然的规律性、齐一性、可分离性、可重复性、可构造性,才能依靠语言符号、逻辑数学、理论构造,对自然进行观察、研究。也就是说,科学的前提是人类的理念设定,以及在研究对象之外的人主体。人可以研究细胞、染色体、基因,这一切皆可以分离到主体之外来观察研究。但“生命”本身不可能分离出来,不可能成为研究的对象。而且科学的一切成果,严格讲皆来自科学的基本设定,在此意义上科学是演绎的。而科学的前设皆在生命之内,皆是人的创造。依靠这些前设研究生命本身,犹如在细胞之内的微生物研究细胞,而要取得观察细胞整体的视角,谈何容易?以此之故,对于科学而言,生命本身,以及宇宙本身,仿佛将永为奥秘。对于生命本身,似乎只有信仰的问题,没有知识的问题。怀著这种信仰从事科学,与怀著另一种信仰(即科学可以“破译”一切、控制一切)从事科学,实为两种不同的态度,而在这两种态度之间进行抉择的唯一依据仍然是:信念或信仰。
如果知识的问题,在根基处尚为信仰,何况道德?故道德的根基,只有信仰。上述两种科学态度之不同,便在于其一有终极价值的承担,有对自然奥秘的敬畏,对人类理性限度的戒惕,这样的科学受人类智慧的指导而不是反过来控制人类。其二则将科学理性置于上帝的位置,全知全能,无所不为,势必逸出人性的范围,人类终必自食恶果。无限制造、使用毁灭性武器,已造成严酷后果,更蕴涵毁灭性的恶果。任意改造基因和人性的想法,一旦占有权力,将难以控制。每当人类自作聪明改造世界的时候,其实并不知道做的是什么,有何等后果。更何况改造人性?某些人已经在谈论使用群居动物的外激素,将人类变成“和平的物种”。如果有人能够强迫或说服我们使用改造人性的一种药物,为什么不能用另一种药物?比如“奴隶素”?将我们变成最乖最乖的好奴隶?此种前景并非不可能。从目下迷信科技、屈从广告、崇拜商品、委身潮流,以及对基因工程、程序化、数字化的那种五体投地乐不可支的态度来看,此种前景并非不可能。
另一种选择是:自由。不是跟在某种牌号自由主义后面呐喊,而是伸张主体的灵性自由。而自由的条件便是抉择与责任。责任出于道德感,道德感出于信仰。而宗教信仰又非那受过科学洗礼、批判社会权力、脱离神话话语的现代人所能接纳。Quefaire?怎么办?
有思想的科学家,如爱因斯坦,主张一种宇宙信仰。信仰是个人之事,不等于宗教。爱因斯坦认为,有一种我们无法洞悉的存在,以其原初的形式令人感受到最幽杳的理性与最璀璨的美。这种对宇宙的宗教感情,便是所谓宇宙信仰。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并不缺少此种信仰。只要予以缜密的重建,足以成为现代人所需要的终极价值源泉。老子的道,已臻至清明的境界。道是不可知、不可名、不可洞悉的原初存在,或存在的前提,却令人感受到最幽杳的理性与最璀璨的美。而且令人敬畏。道之尊,莫之命而常自然,故人敬畏竦惕,若冬涉川,惟施是畏。信仰总是包涵敬畏。信仰有限之物,敬畏之情终有破灭,就是所谓幻灭,而幻灭往往令人走向信仰的反面。价值的溃灭大抵与此有关。所谓上帝已死,其实也就是将上帝当作可知之物、一种权力、一种情感(即人的理性和经验之内的有限之物)的结果。对于道的信仰,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不会幻灭。只要你去肃然冥思,便可以体悟道之信仰,臻至敬畏竦惕的境界。在此境界中所做的道德抉择,相对而言是人所能做出的最审慎的道德抉择。这里包涵几层意义。首先,道德原则不是凝固的诫命或心性,而是生命处境中的抉择。其次,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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